黃姓男子控告小三阮姓女子騙婚詐財,彰化地院判阮女無罪並駁回民事求償。資料照片
【俞泊霖╱彰化報導】人財兩失!彰化一名黃姓人夫與阮姓人妻外遇並同居,黃男共匯款百餘萬元及買金飾給阮女,且在離婚後痴等與阮女結婚,未料阮女離婚兩周後再婚,新郎卻是別人,黃男因此怒告阮女詐欺並提民事求償。但法官審酌兩人確曾同居,女方未以結婚為手段索討錢財,判阮女無罪,並駁回民事求償。行銷軟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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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男(四十歲)庭訊指控,越南籍阮女(三十四歲)誆稱與丈夫是假結婚,生小孩為取得身分證,因此他與阮女認識一年即交往並同居,前年阮女以結婚時要佩戴金飾為由,騙他花二十萬元買金飾項鍊一組,事後阮女竟典當十二萬元換現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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